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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现代农业迎来发展的“春天”

发布时间:2016-06-17 点击次数:3936

    6月16日,安庆晚报记者从市农委获悉,《安庆市2016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现已出台。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设立“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着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产品品牌建设和营销、农业规模化发展、农业科技进步和集约化发展、农业产业扶贫5个方面。

    与去年相比,今年政策更加注重我市(安庆市)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并安排了2000万元用于农业产业扶贫和支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

    农业产业化发展方面,对当年完成基建和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按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给予100万元奖励;对2014年以来累计完成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5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亿元以上投资项目、中国500强企业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奖励。

    对新建和改扩建的水产、畜禽、果蔬、特色农副产品加工厂,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奖励15万元;对新建和改扩建的标准化清洁化茶叶加工厂、木本油料加工厂,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奖励15万元;对新建和改扩建以秸秆为原料生产饲料或固化成型燃料,且当年秸秆利用量达到2000吨以上的加工厂,奖励15万元。

    对当年创建国家、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创建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的龙头企业奖励10万元;对当年创建国家、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含供销社系统认定)、示范家庭农场、“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湿地公园、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每个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

    农业规模化发展方面,对当年新增集中连片耕地流转1000亩以上的,奖励15万元;对当年新建蔬菜钢架大棚基地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2000元的补贴;对当年新建、改造池塘连片养殖名特优水产品规模达到300-500亩(含)、500亩以上的,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对当年新建存栏100头以上规模肉牛场或500只以上规模肉羊场、存栏3万羽以上的规模蛋禽场、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当年新增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1000亩以上的造林大户,每户奖励30万元;对当年新建苗木生产基地400亩以上的种植户,每户奖励10万元。

    农业科技进步和集约化发展方面,对当年引进推广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成果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当年创建国家、省良种场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当年创建的省粮食绿色增产示范片(区)、农牧结合示范基地、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示范基地、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示范基地,每个分别奖励10万元;对列入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每个示范点奖励20万元。对列入省环保畜禽规模养殖场减排年度计划的项目,当年新建减排设施通过验收且未获得其他财政项目资金支持的,每个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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