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从农业农村部获悉,农业农村部启动农膜回收行动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响应,认真落实,构建了国家、省、县三级工作推进组,创建了100个地膜回收示范县、4个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县,培育壮大了地膜回收第三方主体,加大了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和残膜机械回收研发力度、对接了产业技术体系,完善了地膜残留监测网络,强化了地膜回收监督考核,有力推动了农膜回收工作。
目前,内蒙古、新疆、甘肃3省(区)100个地膜回收示范县面积已达5500多万亩。2017年甘肃省回收废旧地膜13.6万吨,回收利用率达80.1%,从事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的各类企业已达224家;新疆40个覆膜大县已接近80%,建成86个废旧地膜回收加工厂、475个废旧农膜回收站。在回收机制上,积极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在4个县开展试点,明确了定点企业,签订任务合同,由企业统一供膜、统一回收。在回收模式上,试点县积极推广“交旧领新”“废旧农膜兑换超市”等模式。在监督管理上,推动出台了地膜新国标,将劣质不达标地膜列入农资打假范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科技支撑上,成立了以农膜回收为主的国家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创新联盟,针对人工捡拾效率低、秸秆地膜分离难等问题,相继开发出一批残膜捡拾机、秸秆还田及残膜回收联合作业机等新机型,实现废旧农膜高效捡拾和专业化回收。 (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