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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条利好政策 做新型职业农民有搞头

发布时间:2017-04-17 点击次数:5292

  近日,《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出台,这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最新扶持政策。
  晋江市农业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份政策的出台将深入推进晋江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政策亮点:
  鼓励大学生农业创新 农业生产保险引关注
  《意见》首次明确,支持鼓励大学生返乡进行农业创业创新,对以大学生为主体申报的符合补助标准设施大棚,经验收合格,在规定补助标准基础上再提高50%。
  每年评定3至5个大学生农业(林业)创业创新示范点,每个示范点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博士或博士后(被晋江市人才办认定为五类人才以上)来晋注册登记并从事农业种养生产、农产品电商及农业中介服务的,一次性给予补助10万元。
  此外,农业保险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现代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意见》明确,今年开始,每年选择3至5家种养场户开展农业生产保险试点工作,晋江市财政按上级文件要求给予保费最高不超过50%配套补助,省、泉州市、晋江市三级给予保费补助最高不超过80%,每个场户每年度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补助果蔬冷库建设 支持农业物联网创建
  《意见》首次明确,对新建玻璃温控大棚,用于种植农作物、花卉苗木的经营户,经验收合格,晋江市财政给予每亩一次性补助4万元。支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抱团建设生产性果蔬冷藏保鲜库20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每家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泉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新建生产性果蔬(含紫菜)冷藏保鲜库或冷链物流仓库1万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助50元,每家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农业物联网是物联网应用的重点领域之一,是实现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管理、决策智能化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对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起着重要的技术支持作用。《意见》明确,将支持创建农业物联网示范点。两年内,全市将认定3~4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被省、泉州市农业部门认定的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分别一次性追加补助10万元、5万元。
  部门解读:
  新增22条利好政策 调整8个项目补助方式
  晋江市农业局有关人员表示,此份《意见》是在经过一番调研和征求意见后“出炉”的,既接地气也很高大上,可谓是“真金白银”的农业福利大礼包。
  《意见》与2015年出台的《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相比,新增了22条政策,不少政策都是首次提出的。如鼓励大学生返乡进行农业创业创新、开展农业生产保险试点工作、鼓励在晋江市域内注册成立农业中介服务组织等。
  “新增的政策目的主要为满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通过引入新鲜‘血液’和更切合实际的惠农政策,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该工作人员分析,《意见》在积极补农业发展短板的同时,也进一步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并以品牌农业为导向,支持规模场户利用金融杠杆发展壮大。
  《意见》针对8个项目进一步提高了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其中包括动物无害化设施补助标准从20%提高到25%,动物防疫从政府聘用防疫员扩大到鼓励防疫采取外包服务,鼓励农业规模场户抱团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场户与福建农林大学技术合作项目扩大至省农科院等省内外省级以上科研院校签订技术合作项目、农业合作项目只限台湾扩大到境外等。
  此外,为了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供给。种植早稻、晚稻(含再生稻)每亩补助标准也有了上调。
  利益相关方:
  一项好政策 坚定信心发展现代农业
  《意见》首次明确,对于农产品加工类企业,按一般企业、泉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3个档次贴息,贴息按实际贷款额的2%、2.5%、3%兑现,每档次企业每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25万元、30万元。
  听到这个消息,作为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工作人员,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李清源感到十分高兴,为该项“量体裁衣”的举措点赞。据李清源介绍,在这之前晋江农产品加工类企业的贷款贴息都是统一标准,没有档次之分,这一做法没办法突出政府对龙头企业贷款上的支持,企业得不到更好的鼓励。
  “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普遍有贷款需求。根据企业规模大小,贷款金额有多有少。一刀切的话就不能很好体现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若实行分档制一方面肯定了龙头企业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另一方面也是鼓励一般企业向龙头企业看齐,共同做大做强实体经济。”李清源坦言,政府根据企业规模,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档贴息,能够减轻企业利息压力,是一项好政策。
  《意见》明确,规模场户新建生产性果蔬冷藏保鲜库房5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每户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这个政策能够切实减轻我们扩建保鲜库的压力;我们也可以集中精力进行规模化精细化发展,保证农作物不会坏在地里。”东石镇梅塘农业综合场场长蔡錶文开心地说着。
  梅塘农业综合场主要生产、包装、销售胡萝卜,已形成完整产业链。目前有4个冷藏保鲜库,总共不到4000立方米。“4个根本不够用,外面还租用了4个保鲜库来存放产品,扩建任务迫在眉睫。”蔡錶文介绍道,现在每天至少有100吨左右胡萝卜要进行清洗、包装,而后进入保鲜库储存,仓储压力大。有了这个政策后,增设冷藏保鲜库的信心更足了。
  专家解读:
  新型职业农民 助力质量农业发展
  晋江市农业局高级经济师林铮葵认为,现代农业,不仅是数量农业,更是质量农业;不仅要提供“基本款”农产品,更要生产农业精品,为此新型职业农民的数量和质量十分关键。
  此次林铮葵将重点聚焦在《意见》中提到的新型职业农民上。他认为,与传统农民的差别在于,新型职业农民是一种主动选择的“职业”。也就是说,“职业农民”操作的不再是自家的一亩三分地,生产要有适度的规模,产量和质量要有技术做保证,产品的营销加工等与市场需求紧密联系等。其要坚持市场需求导向,主攻农业供给质量,加强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供给。
  当前,晋江正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步伐,推进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完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工作制度。“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含金量’高,持有效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是新型职业农民的标志,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所具备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经营能力的证明,是享受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林铮葵表示。
  他认为,《意见》的出台必将引导更多农民走上新型职业农民发展道路,争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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