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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融合“融”出农村发展新天地

发布时间:2017-04-10 点击次数:4325

  游客在安徽滁州市来安县张山乡仰山村千亩桃园踏青赏桃花。近年来,来安县依托山区优势开发生态农业项目,并带动乡村休闲旅游发展,实现了农业与旅游业的效益共赢。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正在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新亮点。这不仅是构建新型经济结构的重要举措,也为县镇经济带来新的活力。在各种充满创造力的实践中,农村产业融合涌现出产城融合、产业内部融合、产业链延伸、农业功能拓展、新技术渗透等多种新模式。日前,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分赴山东、浙江、湖南和四川进行调研采访,探寻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之道。
  如今再到国内一些县市旅行,人们发现当地真正宜居的地方在乡村。不过,这些乡村的农业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业,而是集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于一身的新型经济结构。农村产业结构优化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拓功能、促融合”成为一项紧迫要求。目前,各地正积极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路径,涌现出了产城融合、农业内部融合、产业链延伸、农业功能拓展、新技术渗透等多种新模式。
  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抓手
  田园变公园、农区变景区、农房变客房……粉墙黛瓦的民宿散落在青山脚下,四周是大片的桃林,仿若一幅“桃源深处有人家”的画卷,这里就是江苏无锡市阳山镇。当地经营民宿的村民说,以前卖桃子,后来“卖”桃花,现在经营“花样生活”。这个“水蜜桃之乡”在建设用地趋紧的境况下,依托桃产业发力农村服务业,摸索出一条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之路。
  农业农村是目前工商资本的投资热土,那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则是这片热土中最耀眼的亮点,也是眼下不少县域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抓手。浙江省的调查显示,目前该省县域经济传统单一的种养类创业项目只占总数的15%左右。大部分农村创业项目或与三产相融合,或与网络营销相结合。全国来看,农业经营主体“接二连三”,龙头企业前延后伸,“互联网+农业”快速发展,休闲农业、城郊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发展迅猛。
  一些地方以农牧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优化种养结构,促进了农业内部融合。湖北省推广虾稻共生模式,不仅小龙虾产业快速发展,而且提高了稻米品质;一些地方挖掘农业的生态、文化、旅游等功能,推动农业与文创、科教、健康等产业相结合,实现了功能拓展。山东、浙江、黑龙江大力发展乡村旅游,3省乡村旅游总收入达393亿元,3省一些地方还把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山东新泰市与企业合作投资建设产城一体化示范区,形成5万人规模的生态宜居城镇。
  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司长吴晓表示,尽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势头很好,但还处于初级阶段,农业发展的基础比较弱,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要素瓶颈制约还没有突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也比较弱,利益联结机制还不是很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还面临很多困难,需要加大支持力度。
  为支持产业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安排专项建设资金460多亿元,支持900多个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财政部会同农业部支持部分省份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工信部创建了农产品深加工等食品领域示范基地24家,推动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商务部支持10个省份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是重点
  “产业融合的要义是让农民能够分享二三产业增值的收益。”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局长宗锦耀认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涉及产业链上的不同环节、不同主体,能否形成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与过去发展乡镇企业的最大区别。要通过组织模式、经营方式和产权关系创新,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延伸和功能拓展的好处。为此,必须扬弃传统的集体所有制和私有制,寻找到既能发挥每一个成员的积极性又能形成合作和联合的方式和途径,构建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
  财政部农业司副司长何振国表示,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要折股量化到普通农户或者组织成员,使其参与全产业链利益分配。“我们明确,严禁将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农民不参与利润分配、未形成有效利益联结机制的项目。”重庆市已提出涉农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实现区县全覆盖的要求,财政资金按一定比例作为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户或项目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持股参与分红。
  贵州水城县农民王顺友与润永恒公司的例子很有代表性。2013年,润永恒公司投资建设猕猴桃基地,流转了王顺友的土地,还雇他种植,王顺友能得到土地租金和务工收益。但由于公司没有把农民利益联结到产业中,导致包括王顺友在内的部分群众积极性不高,公司发展也不尽如人意。2014年,王顺友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合同期限20年,约定第一个5年每年每亩获得600元保底分红,第二、三、四个5年分别获得每年每亩1300元、2000元、2500元分红;同时又以技术入股,获得技术入股分红0.2万元,加上每年保底工资4.8万元,去年王顺友总收入达5万多元。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应该努力引导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形成风险共担、互惠合作关系。据介绍,各地区通过试点示范、项目引导、政策指导等方式,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形成了最低保护收购价、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紧密的利益联结形式,推广了“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民”“农民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联结方式,有效带动了农民增收。
  亟需打破资金和用地瓶颈
  在记者以往对产业融合的采访中,不同经营主体反映最多的就是融资难、用地难等问题。尽管在企业融资方面想了不少办法,但由于不少经营主体尚未树立起自己的信誉和知名度,吸引投资和融资能力很差。同时,在农村搞产业离不开土地,用地难题也是一大瓶颈。一些农民合作社反映,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但备案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财政资金目前是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保障。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2亿元,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了12个省份作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试点省份,重点支持带动农民分享增值收益的新型农业主体。何振国说,中央财政资金可以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产业融合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财政资金更多的只是撬动作用,产业融合主体的相当部分资金要通过金融手段解决。国办《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优化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鼓励开展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方面,最大的支持就是明确设施农用地是按农用地进行管理,而不是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明松表示,今后将从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综合利用规划两方面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在各省区市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辅助设施建设;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本条资讯由农业物联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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