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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发布时间:2016-12-29 点击次数:3587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明确了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构布局、多业态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措施和组织保障等重大问题,农产品加工业是农业现代化的支撑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对于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对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发展,成为行业覆盖面宽、产业关联度高、中小微企业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用强的基础性产业。新常态下,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顺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战略选择。一方面,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农业农村经济进入新阶段,资源环境绷得越来越紧,农产品面临的价格“天花板”和成本“地板”双重挤压,有的农产品生产出来后由于初加工不足造成损失,有的农产品由于精深加工转化不足出现结构性过剩,迫切需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们消费档次升级,形成新的需求,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成为一举多得和牵动全局的“牛鼻子”,在解决“三农”问题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有利于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其连接城乡、沟通工农的桥梁纽带作用,在供给侧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绿色生态的各类食品和加工品,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有利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在需求侧为农户提供引领示范,引导农户按照加工和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促进农户从生产导向转向消费导向,将拉长的农业产业链条细分出更多环节和空间,多层次增加农民收入,发挥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引领农村产业融合,有效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重组供应链,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休闲旅游和电子商务交叉融合,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有利于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把资源要素、就业岗位和附加价值留在农村、留给农民,为农村吸引人口聚集和公共设施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李克强总理指出,大力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农业产业链条。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意见》在以往政策基础上提出,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按照以农为本、转化增值,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科技支撑、综合利用,集聚发展、融合互动的原则,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意见》要求优化结构布局,明确主产区、优势区、大中城市郊区及都市农业区及贫困地区等发展重点。统筹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及主食加工协调发展。推进多种业态发展,支持农民合作社等加工流通,鼓励企业打造全产业链,创新模式和业态,培育现代加工新模式,创建产业集群和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农产品加工特色小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协同创新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提升质量水平,培育知名品牌,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完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申请有关支农资金项目,完善增值税和所得税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政策。
  农产品加工业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经济社会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保障国民营养安全健康的重要民生产业。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长期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产品加工业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引领作用,把农产品加工业摆在重要位置,积极争取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内容,健全农产品加工管理体制和机制,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加强舆论引导。我们相信,随着《意见》的贯彻落实,必将进一步激发各类农产品加工业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更好地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农村经济新动能,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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