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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普商标荣获浙江省著名商标

发布时间:2016-05-10 点击次数:4599

       根据《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规定,2016年1月1日,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我单位注册并使用在“9类/计量仪器;衡器;化学仪器和器具”服务上的(注册证号:6758780)商标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有限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三年。
       获此殊荣,意味着我司该类“商品在同类同档商品中质量优良、稳定,售后服务优良,具有效高市场声誉;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是市场及浙江省工商相关部门对我司产品的高度肯定及认可。
       自公司成立以来,注重从产品质量,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在市场所占份额越来越大。我司全体员工将再接再厉,创造生产出更优质的产品,回馈社会,提高企业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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